1、使用前,應檢查風動馬達轉動的靈活性,清除鉆機作業范圍內及行走路面上的障礙物,并檢查路面的通過能力。
2、作業前,應檢查鉆具、推進機構、電氣系統、壓力系統、風管及防塵裝置等,確認完好,方可使用。
3、開鉆時,先開動吸塵器,減少粉塵飛揚,應隨時觀察排粉情況,尤其是向下鉆孔時,應加強吹洗,必要時應提鉆強吹。
4、隨時觀察沖擊器的聲響及機械運轉情況,如發現異常,應立即停機檢查,并排除故障。
5、鉆進中,不得反轉電動機或回轉減速器,應避免鉆機脫扣。
6、加接鉆桿前,應將鉆桿中心孔吹洗干凈,避免污物進入沖擊器。對不符合規格或磨損嚴重的鉆桿不得使用,已斷在鉆孔內的鉆桿,應采用專用工具取出。
7、鉆機短時間停機工作時,應供應少量壓縮空氣,防止巖粉侵入沖擊器;若較長時間停鉆,應將沖擊器提離孔底1-2m并加以固定。
8、鉆頭磨鈍應立即更換,換上的鉆頭直徑不得大于原鉆頭的直徑。
9、鉆孔時,如發現鉆桿不前進而不停跳動,應將沖擊器拔出孔外檢查;當發現鉆頭掉下硬質合金片時,對小塊碎片應采用壓縮空氣強行吹出,對大塊碎片可采用小于孔徑的桿件,利用黃泥或瀝青將合金片從孔中粘出。
10、發生卡鉆時,應立即減小推力,加強回轉和沖洗,使之逐步趨于正常。如嚴重卡鉆,必須立即停機,用工具外加扭力和拉力,使鉆具回轉松動,然后邊送風邊提鉆,直至恢復正常。
11、在正常作業中,當風路氣壓低于0.35Mpa時,應停機檢查。
12、應經常調整推進機構鋼絲繩的松緊程度,以及提高滑輪組上、下行程開關工作的可靠程度;不能正確動作時,應及時修復。
13、作業中,應隨時檢查運動件的潤滑情況,不得缺油。
14、鉆機移位時,應調整好滑架和鉆臂,保持機體平衡。
15、作業完畢后,應將鉆機停放在安全地帶,進行清洗、潤滑。